界面新闻记者|来自武汉的67岁退休人员刘文奇戴中华(化名)最初只想用积蓄好好理财,没想到几年后他就背上了数十万元的债务。他在几位保险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多款保险产品,并用旧保单的贷款支付了新保单的保费。 “他们一直说是为了理财,还说可以‘租鸡下蛋’。”老人的儿子戴先生告诉界面新闻。家属在整理相关账目时发现,老人的名字涉及多份保险合同,并且部分保险费是通过保险贷款支付的,累计金额近100万元。其中,仅保单贷款余额超过40万元。类似的情况在争议中并不少见超过保险消费。界面新闻发现,在复杂的保险产品结构和推销宣传下,部分老年消费者容易将长期保险产品误认为是短期理财。如果通过保险贷款支付保费,财务压力通常会在后期逐渐显现。另一方面,由于销售沟通大部分是口头进行,后续维权往往面临取证困难、责任复杂等问题。老年人如何获得价值数十万元的贷款?事件可以追溯到2022年。根据戴先生提供的文件,一家大型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的业务员高先生最初建议戴先生取消之前持有的几份保单,然后再分配新资金,以“优化旧的保险结构”。其中两项相关保单已接近清算,另一项仅剩一年时间清算。取消保险后,老人收到约43.6万元现金,但之前缴纳的保费与取消金额相差较大,预计现金损失近10万元。高先生随后诱导中华先生连续三年用取消费购买年缴42万元的保险产品。他将其形容为“一年期存款类理财产品”,并反复强调“收益稳定”。戴中华老人被推荐购买各种保险产品。图为保险图。我在这儿。据戴某介绍,戴中华签署了相关保险文件,误认为只需一次性投入资金即可。家人后来整理信息时发现,真正推荐该保险的注册销售员并不是高先生,而是另一名没有购买过保险的销售员。曾经和老人有过接触。涉案公司显然从事保险合同业务。 2024年10月,高某再次联系戴中华,以“更有利可图的理财安排”为由,提出将50万元转至指定账户。老人在广发银行开户并按要求存入资金后,高先生于2024年底以“办理进一步手续”为名登门拜访老人,拍摄现场视频,并要求老人签署文件。整个过程中,真正的目的从未被揭露。戴先生查看保险信息后才发现,这50万元资金被用来购买一份三年期定期保险,年保费同样为50万元。戴中华自始至终都认为,资金还在银行理财。大约在同一时间,一名销售人员王先生(化名)该公司武汉另一家分公司的负责人也开始为戴中华推销保险。推荐年保费30万元的保险产品,老年人只介绍第一年投资30万元。该产品的主要条款要求三年定期付款,但没有提及,重申了这是一个独特的老年人投资融资项目的想法。根据戴先生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保单信息等证据,2024年10月合同签订时,D先生的中国银行cardai余额不足。为了尽快完成落实,方便保险费的扣除,万先生亲自给老人汇了20万元,并提前收取了首笔保险费30万元。同时,王先生指导老年人用原来的旧保单申请保险贷款。他们的名字。第二天贷款到账后,男子要求长辈退还预付的20万元。实际上,这意味着首笔保费已通过保费贷款基金支付。 2025年,王某再次来到戴中华家门口,借口“只是试试”,操作了老人的手机。当时,戴中华并不清楚此次操作的具体细节。随后,戴先生查看了保单信息,发现该操作实际上是用旧保单以老人的名义重新申请保险贷款。原来有事。新增贷款金额约3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该保险产品第二年的保费。 2026年2月,戴先生介入整理老人的银行账户和保单信息,发现保单贷款总额约为结果,46万元以中华先生的名义被取出,贷款利息数千元。这笔债务远远超出了这位退休老人的偿还能力。戴中华回忆,在销售过程中,万先生多次使用“借鸡下蛋”等误导性表述,声称可以通过保险合同的融资资金购买保险,并表示“保险合同的收益高于贷款利率”。但戴先生随后测算发现,虽然该保险贷款的年利率约为4%至5%,但相关保险产品的实际保证回报仅为1.6%至2.5%。两者之间的利率差异已经逆转。老年人不但没有赚钱,还得继续支付贷款利息。另外,戴先生在核实保险信息时发现,许多保单中的客户信息与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存在捏造、伪造的情况。例如,戴中华先生的职业被列为“公司总经理”,其年收入被虚报为80万元以上。事实是,老人是当地一位退休居民,每天的收入仅靠经营咖啡店维持。他住在他在乡下自己建造的房子里。您的保险信息中记录的城市街道号码和地址不是您的实际地址。在办理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戴某还发现,之前年缴42万元的保险合同在2025年初出现了续保问题。当时,戴某的银行账户上自动扣除了42万元,作为其第三次缴纳保费。老人发现后,立即联系高某,要求退款。然而对方并没有告知老人保险可能因缴费中断而失效,也没有提醒他们可以申请复职或者复职相关费用。涉案保险公司也未履行通知义务。更令人不解的是,根据戴先生的举报,涉事业务员高先生早在2025年3月就已从寿险公司辞职,但即使退休后,他仍继续以公司保险代表的身份联系戴中华先生,并邀请前辈参加名为“财务管理说明会”的会议,并收到了080元。随后,高某和另一人开车来到老人家,通过车内录像为老人办理了新的保险。该产品年保费为20万元,缴费期限为10年。该保险的注册卖方也仍然是经营者挂单的r而不是实际管理员Gao。随后,高某还送给老人一部华为手机作为回佣。在详尽地整理了所有材料后,戴某发现,2022年至2025年四年间,67岁的戴中华先生被诱骗以个人名义签订了四份保险,定期保费合计超过500万元,远远超出了老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负担。戴中华的经历并非孤例。家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陈女士告诉界面新闻,她的父亲已经退休10多年,她和母亲领取稳定的养老金。他们的月收入合计超过1万元。然而,在他长期担任推销员期间,他总共购买了17份保险。大多数购买的保单是长期人寿或终身人寿保险资金被长期锁定,老年人无法从中获得任何收入。尽管老人已购买了三份保单,本金总额达34.3万元,但推销员仍继续推销新保单。为了支付高额保险费,老年人被直接诱导或操纵购买“保单抵押贷款”,迫使他们背负大量债务。目前贷款余额已达18.9万元,一年前他“定期”还款3万多元。陈女士表示,为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双录”(音频和视频)环节中,重要术语的文字滚动速度很快,导致老年人难以仔细阅读。问答环节是一种“感受会”,对于销售人员的问题,前辈们立即点头回应。 “政策性融资”的存在与风险并没有明确关联整个过程都在沟通。真正管理贷款申请页面的人是卖家。老人只完成了面部识别,对于背后的债务几乎一无所知。直到孩子们介入,事件才被发现。随后与保险公司交涉时,责任卖家并未出庭,责任卖家表示:他以“我是老人,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等借口,在解释合同细节时作出误导性陈述。目前,戴先生的权利保护仍在进行中。陈先生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后,对方同意取消部分保险。目前,我已收到取消退款,但10万多元还没有退还。陈先生告诉界面新闻,返还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此前缴纳的保险贷款。即使还清了贷款n,老人名下还有两份保险。由于所涉及的金融交易和保险合同结构的复杂性,目前正在与保险公司进行进一步谈判,以尽可能减少损失。误导性销售背后的维权困境 “退休人员经常陷入保险销售误导,这不是个案,而是多重漏洞造成的。”上海蓝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宇燕律师告诉界面新闻。从公司处理的案例来看,老年消费者是一个容易受到销售误导的群体,主要与认知差距、情感信任和产品不匹配有关。尽管陈玉燕指出,一些老年人对保险产品的运作方式认识薄弱,很容易将长期保险与短期居家管理混为一谈。同时,数字鸿沟也让一些销售人员充当了关键环节代理商,削弱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一些销售人员通过熟人介绍、社区活动、礼物等方式建立信任关系,然后推荐昂贵的长期赔付的金融保险,这并不符合老年人的真实保险需求。在他看来,行业估值过分强调溢价规模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销售动力。虽然《保险销售执业管理办法》计划于2024年实施,但在执行和基层监管方面仍有改进的空间。一旦发生不当销售,您的权益往往难以维权。陈玉妍表示,最大的困难其实是缺乏证据。欺骗行为经常发生在口头沟通中,合同文本往往没有体现相关承诺。在司法实践中,当消费者无法提供信息时,法院往往会根据合同条款作出判决。录音或聊天记录等证据。这通常很强。此外,一些保险公司在纠纷解决时以“卖方个人行为”或“退休”为借口终止责任,维权困难。陈宇燕指出,一些消费者还可能通过编造理由或非法取证等方式,被所谓的“代签约”代理人诱导与保险公司开展业务,这不仅成本高昂,还可能带来法律风险。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他建议消费者首先纠正合同、付款记录、聊天记录、金融交易收据等证据。然后,向您的保险公司提交书面投诉。如协商不成,您可通过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热线12378或通过监管部门渠道举报。如有必要,我们还可以通过行业调解或共同解决纠纷。urt诉讼,重点是获取有关销售过程的“双重注册”信息的证据。针对老年消费者在保险销售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风险提示不充分等问题,一些保险公司也试图通过改进针对老年人的销售流程和服务来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保险机构有责任确保老年客户能够清晰消费,避免误导销售和贷款的风险。”鹏德人寿相关负责人告诉吉面新闻,公司在服务老年客户时实施了多重风险防控机制。例如,保单融资手续,客户必须在柜台或官方网上平台办理手续,对于60岁及以上的客户,设置人工跟进电话,确认其融资意向和目的。同时,我们全面导入在销售过程中实行“双录音”,对购买长期保险产品的老年客户进行音频和视频录制,并采用大文本界面、音频广播等老年友好功能,帮助老年客户更清楚地了解产品信息和风险。该负责人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保险公司应在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加强适龄保障,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消费纠纷。近年来,监管机构也不断加强对老年金融消费者的保护。照片显示一位老人(网上照片/照片与文字无关)。随着人口老龄化,监管机构近年来也不断加强对老年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2024年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3月公布《关于进一步提高老龄化水平的指导意见》《金融服务管理办法》,从服务流程、销售管理、产品设计等多方面提出了制度要求。例如,银行、保险机构要完善老年门店设施,维护人工服务渠道,避免强迫老年人使用网上操作。规范金融产品销售流程,加强风险提示和披露,防止不当销售等问题。同时,多部门正在推动养老金融政策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符合老年人风险承受和保障需求的产品。加强老年人金融知识传播和金融风险防范,增加老年人的安全感。同时,组织层面的保障不断完善,真正降低了老年人的金融消费水平。类似纠纷的发生仍需要销售行为监管、企业合规管理、金融教育等方面的协调配合。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包括图片、视频,如有)由自有媒体平台“网易账号”用户上传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网易号是一个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的社交媒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