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保险诈骗案作出二审裁定。身为该人寿保险公司原理赔员的胡先生,明知保险事件是他人(蒋某某)捏造,但仍提供协助。他两次骗取保险金,共计约123万元,并获得“奖励金”54万元。事发后,家人获得退款54万元。 ▲宜春市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据多众创意记者了解,并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得的信息显示,宜春市奉新县人民法院一审裁定胡某的第一行为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行为属于诈骗罪。决定对多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e 犯罪。同时追缴初犯违法所得22万元,并责令其继续向保险公司缴纳第二次违法所得17.2万元。一审判决后,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应认定胡某、江某犯有两起共同诈骗罪,整个案件应定性为诈骗罪。胡主席也提出上诉,认为这些指控仅构成贿赂,并要求缓刑。二审中,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胡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从犯。其后获得的54万元,是姜无猛因保险诈骗成功而支付的犯罪所得的一部分。法院推翻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并责令其继续缴纳工资。赔偿金689,852元。两起奇怪的“交通事故”索赔 两名死者均未死于交通事故。判决书显示,本案存在两项犯罪行为: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第一起事件发生在2022年3月,胡先生收到车险报告并联系记者“曾先生”(实为其同伙、逃亡者蒋无猛)后,得知这是一起致命交通事故,遂提起诉讼。 4月,江先生联系胡先生,称死者王木全是餐客莱瓦尔的亲戚,请他向公司索要预估赔偿金额。胡先生将死者的信息发给了公司任专刚先生,计算了赔偿金额,通知了姜先生,并责令其准备赔偿材料。后来,胡先生收到江先生提供的调解函后,发现了一些可疑之处。我们,但他没有进一步调查或向公司提供反馈,而是报告了此事。公司评估损失后,胡先生通知江先生签署调解协议,江先生主动提出拿给当事人签字,这进一步引起了胡先生的怀疑。胡主席当面询问江泽民,江泽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我稍后再谢谢你。”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胡先生仍将江先生提供的材料上传到担保公司的系统中,江先生最终成功骗取了保险公司519850元。 2022年8月18日,蒋猛先生给胡猛先生22万元现金“以表谢意”。第二起事件发生在2022年11月,胡先生再次收到车险报告并联系记者,原来是蒋先生再次报案。姜先生声称,事故中死亡的彭先生是送货司机的亲戚。版本。胡先生很快意识到江先生试图捏造事故骗取保险金,但他还是就假事故提起了诉讼,然后将相关材料上传到系统中,帮助江先生得逞。诈骗保险71.2万元。 2023年4月18日,胡某收到姜某的现金32万元。经查,两辆车的登记车主涉事手机均由南昌人寿保险公司承保。两名“事故受害者”王木全、彭木全分别于2020年10月10日和2022年2月7日在家中死亡。他们两人都没有在交通事故中丧生。涉案两辆车的登记车主均已在南昌市中心人寿保险分公司投保。数据图。二审法院:该专家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案发后,胡先生于2024年8月9日自首,并如实配合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4年12月13日,其家人向南昌人寿保险公司提出索赔54万元,并获得公司同意。奉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胡某的第一行为构成非国家官员所生,第二行为构成诈骗罪。因数罪,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时追缴初犯违法所得22万元,并责令其继续向保险公司缴纳第二次违法所得17.2万元。一审判决后,丰新县民事检察院居民提出抗诉,认为两起犯罪行为应以胡某、江某犯共同诈骗罪,整个案件应定性为诈骗罪。胡先生也提出上诉,辩称自己仅犯有受贿罪,要求暂停审理编辑句子。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采纳了检察官的抗诉意见。二审法院认定,尽管胡先生没有参与事先串谋或伪造文件的行为,但他“知道”江泽民实施保险诈骗的意图。到达事故现场后,胡主席坦言,江泽民没有直接回答问题,也没有承诺表示感谢,他心里知道事故文件是伪造的。以江先生多年的定损经验,应该知道其目的是保险诈骗。二审法院认为,胡某明知他人诈骗其保险金,仍接受请求,并利用职务之便上传虚假材料,是保险诈骗案成功的关键,胡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的从犯。欺诈罪。随后获得的54万元,是姜无猛成功盗取保险所得犯罪所得的一部分。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推翻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上诉人胡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时,被他人骗取的保险金总额达1229852元。扣除退回赔偿金54万元后,责令其继续向被害单位人寿保险南昌中心分公司缴纳赔偿金689852元。胡先生明知江先生对保险事件是虚构的,但仍提供了帮助。资料图,红星新闻记者顾爱刚,编辑潘莉,综述,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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